商业机会 产品大全 企业名录 我商务中心 | | 手机站 网址:qq3423824065.qy6.com 专*申请撰写要求_北京华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先生 (知识产权顾问)
电 话:010-62279925
手 机:13331038286

产品目录

专*申请撰写要求

  留言询价
详细说明

    专利申请,专利检索,专利撰写

1对1顾问服务、商标专利 可加急 保授权,10年执业经验,卢先生 1333-1038-286 ,服务有保障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标志Logo资深设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无行政区划名称预先核准 疑难名称核准 核名后股东变更 QQ:3423824065



第二十一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第二十二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地址:中关村知识产权大楼西侧

 
北京华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卢先生 先生 (知识产权顾问)  
电  话: 010-62279925
传  真:
移动电话: 13331038286
在线联系:
公司地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苏州街18号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qq3423824065.qy6.com(加入收藏)
 


其它产品信息
 1 直接到第
17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17 条,共 1

公司首页 | 公司介绍 | 产品展示 | 供求商机 | 诚信档案 | 联系方法 | 加入收藏
北京华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苏州街18号
卢先生 先生 (知识产权顾问) 电话:010-62279925 传真:
免责声明: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企业录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塑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 数码 家电 通讯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综合
提供服务支持 © 企业录 | 移动端